公墓的类别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1:经营性公墓,可对外销售,有专业的配套服务和后续管理,价格为市场指导价,土地权证一般为殡葬特殊用地;
2:公益性公墓,一般为村乡级,过去大型国有厂矿也有,不得对外销售,只为本乡村居民或本厂职工服务,价格较经营性公墓低;其管理水平及环境卫生视当地的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土地权证一般为划拨用地;
公墓的年限
按照规定;建立公墓,需要当地民政、规划和国土部门的批准。与房地产行业类似,公墓墓区用地的所有权属国家或集体拥有。
按照1992年开始颁布实施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因此表示,“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的提法存在误区,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
根据民政部最新解释,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
国家规定公墓大小
民政部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墓碑高度和使用期限。
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安葬遗体的墓位(含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8米。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经营性公墓的墓位用地费和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购买公墓条件
根据民政部门的规定,“公墓应当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出售墓穴。禁止出售寿穴,但为死者的健在配偶留作合葬的寿穴、无子女的老年人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者购买的寿穴除外。
一、客户购买墓穴的条件
亲人遗体火化后,其亲属或代理人向殡仪馆获取《火化证明》。亲属或代理人为逝者购买墓穴,须携带逝者的《火化证明》原件,去公墓办理相关购墓手续。此外,还需要提供已故亲人清晰的照片、提供碑文刻字内容:使用人姓名、立碑人姓名、立碑时间、逝者的出生日期和过世日期,寿穴使用人的出生日期等。
若遗失《火化证明》原件的,亲属或代理人须在逝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为办理骨灰安葬、寄存、公证、运输等凭证。
二、客户购买寿穴的条件
此外,根据民政部门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客户,可向公墓购买寿穴:
1、死者的健在配偶;
2、医学上认可身患绝症的病人,如恶性肿瘤、全身弥漫性肌肉萎缩、艾滋病、败血症等疾病,需携带相关有效病例证明;
3、港澳台胞、海外侨胞,需携带相关有效身份证明;
4、未婚子女过世与父母合葬的,需携带过世子女的火化证明原件和户口本;
5、孤寡老人,需携带户籍所在街道开具的孤老证明;
6、年满80周岁老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