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公墓需要经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这点在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以及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均有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制定当地的相关管理规定时都作了统一的要求,即:要想建设经营性公墓,必须要先拿到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方可进行建设和经营。
2、经营性公墓所占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公益性公墓所占土地所有权一般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墓穴的购买人购买的并不是墓穴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而是承租权。其缴纳的费用,也不是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费用,而是包含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等在内的费用。但在实践中,各地对费用的收取以及墓穴的面积等方面是存在不同规定的。
3、购买人若购买经营性公墓,其只是获得公墓的承租权,承租的期限最长为20年,到期后需要再行与公墓管理人续租并交纳一定的租赁和管理费用,故,对于经营性公墓,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永久墓穴权”。
5、公墓不可以预售,禁止炒买炒卖,除了可以向高龄老人、危重病人、夫妻健在一方预售以确保自用外,公墓经营者必须严格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出售墓穴。
将军山公墓价格访问官网查看。